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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公开承诺
发布日期:2014-05-30
作者:党办
浏览量:1536

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进一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,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,我院现就“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”工作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:

一、为患者提供热情、优质、高效的医疗服务,杜绝“生、

冷、硬、顶、推”行为。

二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,在服务科室分别公示药品

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,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(投诉电话:0722-6248688)。

    三、廉洁行医,坚决杜绝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,不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
四、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,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杜绝开单提成。

五、保证用药安全,杜绝“三无”药品,即:无假冒伪劣、无过期失效、无霉乱变质药品。

六、实行保护性医疗,不泄露病人隐私,为病人保守秘密。

七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,禁止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。

八、对群众的诉求和投诉,做到“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”,经查证属实,坚决予以查处。

投诉电话:0722-6232520   62486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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